县级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县级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县级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一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肥东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立涉企收费
县级涉企收费自查报告 县级涉企收费自查报告第一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肥东县涉企收费清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 (皖政办〔xx〕21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市级涉企 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合政办秘〔xx〕133号)的要求,xx年9月 28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建立本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会议,研 究部署县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由县物价局牵头,对县直各单位涉企收 费项目(政府性基金、保证金、抵押金)开展自查。按照“谁收费、谁 主管、谁清理”的原则,部门管理机构、事业单位的收费,由主管部 门一并负责自查;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 费,由核发该资质的县有关部门负责落实。在清理涉企收费过程中, 坚持按照保留、取消、缓征和放开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严格把关、 不留死角,要求在xx年10月3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报表上报。在各 单位自查基础上结合安徽省和合肥市的涉企收费清单内容,由县法制 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组成人员联合评审以后,于xx年12月 初在肥东县门户网站公布了涉企收费清单征求意见稿。通过广泛征求 意见,并报送合肥市涉企收费清单工作办公室审核后,于xx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