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则(骆驼山煤矿)例文大合辑
附 则(骆驼山煤矿)例文大合辑附 则(骆驼山煤矿)第三八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于机电动力部。第三八七条:本制度在继续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均存有监督与被监督的权力,并必须积极主动协调专业
专业文档,欢迎下载! 附则(骆驼山煤矿)例文大合辑 附则(骆驼山煤矿) 第三八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解释权属于机电动力部。 第三八七条:本制度在继续执行过程中,各单位均存有监督与被监督 的权力,并必须积极主动协调专业部门的管理工作。 第三八八条:以上各条款,盼各单位深入细致遵照执行。 第三八九条: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继续执行,原有关制度现行废除。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危害预防责任制度 (一)为强化对职业病预防工作的管理,提升职业病预防的水平,二 要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身心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 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创建、完善职业病预防责任 制,强化对职业病预防的管理,提升职业病预防水平,对本单位产生 ” 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建议,制订本制度。 “ (二)本制度从非政府上、制度上全面落实管生产必须管职业身心 ” 健康的原则,并使各级领导、各职能科室、各生产工区和劳动者明 晰职业病预防的责任,努力做到层层严格执法,各司其职,各负其 责,搞好职业病预防,推动生产可持续发展。 (三)本制度规定从矿级领导至各科室、工区在职业病预防的职责范 围,凡煤矿出现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确保本制度的有效率继续执行,例如存有行政体制变动,均 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全面落实适当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1. 主要负责人责任制: 1 )严格遵守职业病预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标准等,制订并实 行煤矿职业病危害预防工作规划,设置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机构,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