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与推广合作协议
招生合作协议甲方:真道(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开展合作事宜。为使合作顺利进行、双方权益得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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