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通用
法院院长公开接待日制度(试行)一、接待时间:每月两次,定于每月的农历初一和十五。二、接待人员:院领导按顺序轮流接待,如有特殊情况可相互调换,但不得延误。信访室负责组织接待。法警二名负责维持秩序。需本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