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附件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
附件 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维护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第一条 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 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 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和《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行注册名称: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第二条 司(简称:浠水农村商业银行) 英文名称:HubeiXishuiRuralCommercialBankCompany Limited(简称:XishuiRuralCommercialBank) 法定地址: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车站大道302号 邮政编码:438200 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 第三条 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工商 第四条 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由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 组织共同以发起人方式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本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入股投资形成的全部 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