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特色管理的若干指引(试行)
附件: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特色管理的若干指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加强重要景观节点、廊道的空间设计,美化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塑造“通江达海、山水相依、田园相守
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特色管理的若干指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