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4
关于印发《济南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
关于印发《济南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 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 的意见》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依据 中残联《关于转发〈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 的通知》精神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 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县(市) 区级残疾儿童康复中心(机构)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济南 市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设性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望 以此标准为指导,积极解决儿童康复中心建设规模、人员配 置、设备设施、运行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做好项目指导工作, 保证康复质量,努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健康发展。现将有 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原则 各县(市)区可整合当地卫生、教育、民政、残联及社 会开办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成立学前班、幼儿 园、日间照料站、残疾儿童托养机构等资源,确定适合当地 实际的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建设的目标(可设含两个类别以上 的残疾儿童综合康复中心,也可设单项残疾类别的残疾儿童 康复中心)。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