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食堂管理办法
后勤保障处食堂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院学生食堂的监督管理,提高学生食堂服务 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 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后勤保障处食堂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院学生食堂的监督管理,提高学生食堂服务质量, 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防止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教育部和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 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 准》,特制定本办法。 1 、食堂必须遵守学院的管理规定,积极配合、接受学院定期 或不定期的卫生监督和检查。 2 、食堂必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个环节的岗位责 任制度、食品流程签字制度,层层把关,责任到人。相关的卫生管 理条例应当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3 、经营户应按照经营合同的规定,合法经营,每年按时缴纳 规定的管理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 4 、食堂原材料供应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 商营业执照,且必须为**省高校餐饮入围企业。 5 、对食品及其原料采购时应对其进行感官检查。食品及其原 料应有厂名、品名、产地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 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保存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 6 、食品库房应坚持登记验收制度、出入库登记制度、定期检 验制度。贮存应当分类、分架,先进先用,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 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及其原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