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协议书
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正面)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及身份证住址机动车牌号车型保险公司名称及保单号A:B:事故形态:A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 向 行驶, B驾驶上述车辆,沿
轻微交通事故协议书 (正面) 地点 天气 时间 当事人 驾驶证号及身份证住址 机动车牌号 车型 保险公司名称及保单号 姓名 A: B: 事故形态: A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 向行驶, B驾驶上述车辆,沿出事路段由 向行 驶,因 ,致使A车 部位 与B车 部位相撞,造成车物损坏的交通事故。 √ 事故责任:在□内打选择) □A全部责任,B无责任;□A无责任,B全部责任;□A、B各负同等责任。( 协议赔偿数额及处理方式: □1、不需要保险理赔的,由 方当场赔偿 方人民币(大写) 仟佰 拾元(¥: ) 完结此案。 □2、事故各方需要办理保险索赔的,立即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并持本《协议书》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引,马 上或在保险公司约定的时间内,共同到就近的广州市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服务点办理定损等理赔事宜。 暂时没有服务点的,按保险公司的有关指引办理理赔事宜。 当事人签名A: 当事人签名B: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备注: 1、轻微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没有人员伤亡,过失造成机动车轻微碰凹、刮花、机件损坏等损 失金额在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以内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钱财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2、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应当立即将车辆移至安全和不影响交通的地点,互相查验驾驶证、 行驶证、身份证、保险凭证后,根据事故基本事实如实填写本《协议书》,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数额和赔 偿方式。当事人故意填写虚假信息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广州市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各服务点的地址和服务电话如下: 服务点名称 服务点地址 服务电话 天河区广信服务点 天河区员村四横路东侧龙田(科韵路琶洲桥东侧) 天河区 8553901985539677 , 海珠区安盈服务点 1629 海珠区广州大道南号之五(华南鞋业城内) 海珠区 3413801334139112 , 荔湾区喜龙服务点 299 荔湾区芳村龙溪大道号(芳村车管分所西侧) 荔湾区 81415168 越秀区环宇服务点 6 越秀区建设大马路号(广东省党校斜对面) 越秀区 8383415783853928 , 白云区南菱服务点 13971 白云区白云大道北号(白云堡向北公里) 白云区 863030308605600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