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债务执行制度的比较
债务执行制度的比较 关于债务执行制度的比较 破产制度自产生伊始,就作为一种债务清偿特别制度而确立。破产制度的构建有两个基本出发点:第一,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利第二,诚实的债务人应当拥有摆脱债务压
债务执行制度的比较 关于债务执行制度的比较 破产制度自产生伊始,就作为一种债务清偿特别制度而确立。破 产制度的构建有两个基本出发点:第一,债权人享有平等受偿的权 利第二,诚实的债务人应当拥有摆脱债务压力、重新振作的机会。 前者与一般的民事债务执行程序相区别,不同于“先予执行”、 “优先受偿”等民事制度,在债务清偿问题上树立了公平观念,并 且将“争讼”的可能性降至极点,显现出这一制度的经济性后者则 体现着破产制度的现代人文精神。这与民事诉讼在法律理念、具体 制度上存在着差异。 (一)法律理念的选择 普通民事诉讼的目标是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并对取得生效判决的 债权人给予强制性的债权保护。其出发点是及时、充分实现债权, 它的法律理念在于保障执行的及时性、充分性。传统的执行优先主 义清偿程序会造成债权人受偿比例的差异,由此产生的连锁后果必 然是:由于债权人的正当利益不能得到法律的公平保护,迫使那些 不甘受损的债权人以自力救济的方式来维护其利益。而在债权人维 护自己正当权益的过程中,由于缺乏有效的合法手段加以运用,便 难免出现任意扣押债务人财产甚至非法拘禁债务人逼债等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