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制度
二级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行政审批科责任人:承办人A、科长、主管局长、局长。二、审批依据(一)《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