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独立地位
法院独立地位 法院独立地位预读: 摘要:1司法独立、司法权独立和人民法院的独立在我国,司法独立的基础是“议行合一”,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法院独立地位 :: 法院独立地位预读摘要 1 司法独立、司法权独立和人民法院的独立 ,“”, 在我国司法独立的基础是议行合一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 ,,. 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对其负责受其监督我国的政治体制和政权组织结构决定了我国的司 ,,, 法独立不是与西方国家完全相同的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和立法机关行使立法权 其权力具有至上性和权威性;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审判权和行政权 .,. 的行使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故司法独立的含义表现为;其一司法权独立在接受最高权力 ,,, 机关的监督下人民法院的审判权独立于立法机关的立法权行政机关的行政权也不受其他 .,.. 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其二法院独立分为外部和内部的独立司法权独立于行政权和立法 ,, 权那么作为权力的行使机关人民法院独立于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这表现了人民法院的外部 ,.1730 独立性表现为司法权独立法院组织法第条和第条规定了最高人民法与地方人民法院、 , 上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之间是监督关系表明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各级法院之间是在 ,.,. 监督关系之下彼此独立这表现了人民法院的内部独立其三法官独立法官独立是司法独立 ,,, 的核心司法独立的最终落脚点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受其他同事和上级法院的法官的影响 . 拥有独立的审判权 ,()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司法权从其外部独立性即人民法院独立于其他国家机关来看它可 :(1).(2).(3) 能受到以下干扰司法权行政化人民代表大会在进行监督的过程中予以干扰党委通 (), 过其对人民法院的领导予以干扰;从其内部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之间的独立来看除了受以上 4. 三种因素干扰外还受第种因素干扰即上级人民法院利用其监督权实施的干扰 2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司法权受到行政因素干扰 2.1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司法权的法律依据受到行政干扰 ,“”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审判权依法应依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此处的法指广义的法然而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行使司法 ,. 权时除依上述法律法规之外至是还以决定、规则、政策甚至会议纪要为依据司法依据的范 ,, 围过于宽广司法依据的政策化而甚至有些地方上以官 ,, 员层出不穷谋取政绩的口号为私法依据在我国体现司法追随国家政策亦步亦趋对人民法院 ,, 中立、客观、公正和些微的立场的背叛和其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保护公民的财产和自由保障 . 社会稳定宗旨的亵渎 2.2 人民法院司法人事权受到行政因素的干扰 ,.1995 首先人民法院依照政府行政部门人事规定管理法官自年《法官法》颁布以来并没有得 ,. 到全面实行法院机关依然按照政府行政部门的人事规定对法官进行管理《法官法》第二十 “,”,“ 条法官的等级编制、评定和晋升办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第三十六条法官的工资制度和工 ,,”,:“ 资标准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规定公务员法第四十五条和法官法第十二条规定确定 ,,”. 初任法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 通过具体法律条文事实上将法官纳入到公务员管理体制里公务员职责的开放性、主动性与 , 法官职责的闭锁性和被动性是完全不相同的工作理念将二者的人事同采用一种模式规定有 . 违特定行业的行为本质 2.3 人民法院司法财政依赖于地方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