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

试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 【摘要】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经济法普通范畴和许多具体范畴的源头,是经济法范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学界就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什么各持己见,国家干预权说、经济自治权说、自由、

试论经济法的基本范畴 【摘要】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经济法普通范畴和许多具体范畴的源头,是经济 法范畴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目前学界就经济法的基本范畴是什么各持己 见,国家干预权说、经济自治权说、自由、秩序、公平说等等众说纷纭。笔者认为, 经济权利是经济法的基本范畴,在全面继承学界已有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综合意 见,从基本范畴的确定标准的角度来论证经济法的基本范畴之经济权利,并论证在此 基础上衍生出经济法的具体范畴,即经济自由权、经济平等权、国家干预权以及经 济主体、经济行为、经济责任和经济规范。 【关键词】基本范畴、经济权利、经济自由、经济平等、国家干预权、研究 方法 引言 范畴及其体系是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理论思维发展水平的指示器,也是各门科 学成熟的标志和基石。部门法之所以有其独立的研究价值,就在于其有自己独有的 研究范畴。而在我国法学特别是经济法学中范畴研究十分薄弱环节,经济法作为独 立法律部门也一直受到民商法和行政法等传统部门法的抨击,故而,研究经济法的基 本范畴是极其重要的。 一、范畴的概述 (一)范畴的概念及特性 1.范畴的概念 范畴,英文单词为category,有种类、类别、部门、范畴的意思,是人类在认 识客体的过程中形成的基本概念[1]。在哲学史上,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最早对 范畴做过系统研究。他在《范畴篇》中提出是个哲学基本概念[2]:种属、数量、 质、关系、位置、时间、姿态、拥有、行动和被动,从而把范畴看做是对客观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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