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
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委,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委各 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行动计划》印发给 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XX年8月30日 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是省委、省政府落实“六个注重”, 实施“八项工程”的重要内容,是“十二五”期间推进生态 省建设的首要任务和核心内容,对化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 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共江 苏省委关于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在新的起点上开创科 学发展新局面的决定》(苏发[20XX]9号)和《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 水平的意见》(苏发[20XX]24号),现就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 程,推进生态省建设,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