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及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五病”人员调离制度
十七、太和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
太及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五病”人员调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