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马术协会和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责权利及要求

中国马术协会和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责权利及要求主办单位:中国马术协会 1.权利: 1.1具有主办权、管理权、监督权。 1.2负责赛事的监督、管理与指导。 2.职责 2.1对赛事进行全

中国马术协会和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责权利及要求 主办单位:中国马术协会 1.权利: 1.1具有主办权、管理权、监督权。 1.2负责赛事的监督、管理与指导。 2.职责 2.1对赛事进行全面的领导、管理、监督和检查。 2.2制定赛事申办方案、竞赛规程等相关规定。 2.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项目设置;指定比赛奖金额度。 2.4对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协调。 赛事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1.权利: 1.1承办权和协办权。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负责赛事的策划、 组织与实施。 1.2与赛事相关的冠名、赞助、广告等一切商业活动的经营权 和管理权。 1.3在符合竞赛规则和规程的前提下,享有规划赛事现场广告 位的权利,但方案应经主办单位同意。 2.职责: 2.1认真对比赛进行策划与组织筹备,制定实施方案。 2.2对比赛进行经费筹集,负责赛事所需的所有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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