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医疗支付革新方案

精选新农合医疗支付革新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切实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统筹基金收支平衡,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

精选新农合医疗支付革新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下简称新农合),切实 减轻参合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确保统筹基金收支平衡,进一步规范定 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推 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区 XX年度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门诊统筹补偿支付方式 1、管理原则:XX年,我区新农合门诊统筹实行总额预算制度, 并与控制门诊次均费用、控制可补偿费用比例相结合的方法。各门诊 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补偿基金总额,实行“区统筹管理、总额控制、 按月审核拨付、年度结算、超支不补”的管理原则。由区新型农村合 作医疗管理中心统一管理,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管理、监督。 2、总额预算核定:全区XX年度门诊统筹补偿基金预算总额,分 别按乡镇实际参合率、门诊统筹乡、村两级实际就诊率进行计算得 出。乡镇卫生院与定点村卫生室按计算结果分配本乡镇预算总额,空 白村按照村卫生室平均预算金额计算今年预算总额,具体由乡镇卫生 院根据辖区内各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进行适度调整,调整后辖区内各 村卫生室基金总和不得超过合管中心核算总额,具体调整额度由乡镇 卫生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区合管中心备案。 (1)次均门诊费用核定: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超过40元,村级定 点医疗机构不超过30元。 (2)门诊补偿比核定:XX年乡、村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分 别为40%和45%。 第1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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