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供货合同
办公用品供货合同 办公用品供货合同1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一、本合同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设备协议供货资格”(招标编号为SS-ZY[]0601A)项目的招标文
办公用品供货合同 办公用品供货合同1 甲方(购货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 一、本合同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设备协议供 货资格”(招标编号为SS-ZY[]0601A)项目的招标文件,与乙方签订的《佛 山市三水区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资格合同》,乙方中标的投标文 件及售后服务承诺,由乙方与甲方签订,经双方协商同意下列条款: 备注:合同价格为三水区规定地点完税交货价。 二、物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标准以及该 产品的出厂标准。 2、乙方提供的物品必须是全新,表面无划伤的原厂正品。 3、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佛山市三水区技术监督部门进 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 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保养期内如物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 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 货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退换,均按不能交货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