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协议书
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协议书(以下简称甲方)与(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决定,年由甲方为乙方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该班属工程领域,按照当年该工程领域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与(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决定,年由甲方为乙方 举办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 该班属工程领域,按照当年该工程领域的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生)培养方案制定教学计划,由大学院(系、所)负责组织 教学并进行管理。 二、乙方负责选拔符合下列条件者为本班学员,学员资格由甲方审核批准。 1. 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___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 历虽未满___年,但具有___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 毕业学历,且具有___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者; 3. 工作业绩突出。 三、该班学员按如下方式进行培养 1. 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员需报名参加当年由国家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 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甲方从成绩合格者中择优选拔录取。被录取者采取单位委托 培养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需另签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协 议书)。录取工作结束后,甲方按照教学计划安排教师授课。 2. 若录取的工程硕士生不满名,则在未录取的考生中,由本人申请,经甲乙 双方研究视其成绩较好与表现突出等,准予参加本工程硕士研究生班的课程学 习,同意其参加年国家举行的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成绩合 格,择优录取为工程硕士生。 3. 年仍未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可以继续进行课程学习,修完全部课程且成 绩合格者,可获得由甲方颁发的《证书》和研究生课程进修成绩单。 第1页共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