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政教处范文春季入学安全教育讲座稿
政教处范文之春季入学平安教育讲座稿 教育部公布了《学生损害事故处理方法》,对学生在校期间所发生的人身损害事故的预防与处理作出新的标准,明确界定“学校正未成年学生不承担监护职责”,但同时《方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