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扩大党内民主,发挥群众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体系,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扩大党内民主,发挥群众对发 展党员工作的参与和监督作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 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的若干意见》(丽组[2003]7号),现就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提出以 下意见: 一、全面实行发展党员“一推三公示”制度 “一推”是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推荐 结果作为确定培养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三公示”是指把拟确 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人、拟吸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 转正的预备党员等名单向群众公示,接受监督。 (一)推荐的要求 1、推荐办法。由党支部组织召开推荐会,采取党内和党外群 众分别无记名填写推荐票的办法进行。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推荐会, 推荐名额一般为3-5名。 2、推荐范围。参加推荐的对象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和所在单 位党外群众代表。党外参加推荐的对象由支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 定,人数一般不少于本支部党员数,党外群众人数较少的,可以 由全体人员参加。行政村参加推荐的党外群众代表为非党员的村 委会干部、村民代表及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 第1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