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
最新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 xx年12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xx年3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公布 自xx年5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
最新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 xx年12月28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 审议通过 xx年3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公布 自xx年5 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广东省海上搜寻救助工作规定 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及时、有效搜寻救助 海上遇险人员,保障人命安全和海洋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海上搜救责任区内搜寻救助遇险 人员、控制海域污染的有关活动。 第三条 海上搜寻救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政府领导、统一 指挥、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 海上搜寻救助力量的组织遵循就近、快速、有效的 原则,实行专业力量与社会力量相结合、自救与互救相结合,军队力 量与地方力量相结合的方针。 第五条 海上搜寻救助的范围是: (一)海上船舶、设施发生碰撞、触礁、搁浅、倾覆、火灾、 爆炸、操纵能力受损、失踪、人员落水、人员突发疾病、人员受伤、 以及因自然原因使船舶或者石油平台、设施上的人员生命财产受到威 胁等事故; (二)发生航空器在海上坠落或者迫降等事故。 第六条 省政府和广州军区统一领导全省海上搜寻救助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