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第一条地测防治水资料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及时提供相关施工队组,并监督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补充修改。第二条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每次的执行情况,从而取长补短,形成
资料定期整理、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第一条 地测防治水资料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及时提供相关施工队组,并 监督执行情况,及时反馈信息,补充修改。 第二条 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整理分析每次的执行情况,从而取长补短, 形成整套完整的矿井防治水资料。同时分析每次防治水过程中漏洞、 安全措施、安全装备等,矿井防治水工作搞好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和 技术上的准备。 第三条 防治水资料是符合矿井采掘实际的安全性资料,必须有专人负责 保管、存入档案、作为永久性的资料来保管。 第四条 矿井防治水资料一般不向外人借用,特殊情况必须有矿总工程师 签字,否则不得外借。 第五条 ( 专业记录本齐全正规导线测量、水准测量、联系测量、井巷施工 ) 标定、陀螺定向测量等,并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记录本内容齐全, 书写工整无涂改。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