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文本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文本(定点门诊类) 甲方: 张家港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 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邮政编码: 215600联系电话: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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