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石方护坡工程承包合同
砌石方护坡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
砌石方护坡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 等、协商一致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为确保各方利益,经协商一致达 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高速公路A型护肩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总工期为年6月8日开工,至年7月23日结束。 2、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 (1)施工现场不符合安全施工; (2)设计范围内重大设计变更; (3)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及战争)而影响工程 进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十天内,就延误内容与因此发生经济支出向甲方 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在十天内予以确认与答复,逾期不予 答复,乙方可视为要求已被确认。 四、工程价款工程总价:人民币元整(¥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50%作为预付款, 即人民币××元整(¥元); 2、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40%款项,即 人民币××元整(¥元); 3、工程验收结束后,甲方在一周内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元)。 六、工程验收 第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