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车位出租合同
简易车位出租合同简易车位出租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1.1期第55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将1.1车
简易车位出租合同 简易车位出租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用甲方地下1.1期第55号停车位,用于停放牌照 号为: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协 议: 第一条甲方将1.1车库地下第55号车位使用权出租给乙方停放约定 的车辆,租赁费用为3600元,签订协议时一次性付清。 第二条车位使用期限为一年,从2011年07月15日至2012年07月 14日止。 第三条乙方保证遵守《阳光一百机动车管理办法》,在租赁期限内听 13 第页共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