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程

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程颁发部门质量部新订■修订□复审□页数共2页文件性质管理标准■操作标准□技术标准□文件编码SMP -ZL-050-00起草审核批准执行日期分发部门质量部一、目的建立实验室防火安全管

12 汉臣氏(沈阳)儿童制品有限公司第页共页 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程 颁发 页 质量部 新订■修订□复审□ 2 共页 部门 数 文件 管理标准■操作标准□ 文件编码 SMP-ZL-050-00 性质 技术标准□ 起 审 批 执行日期 草 核 准 分发 质量部 部门 一、目的 建立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规程。 二、适用范围 实验室。 三、职责 实验室人员负责该规程的执行。 四、内容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技术、卫生设施,严禁吸 烟和明火作业,不准使用电炉。 2. 各实验室应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由专人保管,指定专人防火,对易燃、易 爆、有毒、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一定要加强管理,同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由专人 负责执行。 3. 实验室内不可贮存大量的化学危险品,化学危险品应存在专门房间内。 4. 实验室内应保持设备器材的安全,整洁。应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5. 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除尘、及空气调节净化设施。保持室内整洁,走道畅通, 不准堆放易燃品及其它杂物。 6. 日光能照射进房间的实验室内必须备有窗帘,日光能照射的区域内不放置加热时易 着火的一切物质,也不要放置加热时易挥发的物质。 7. 实验室所用电器设备的线路规格、绝缘必须合乎规定并且完好无损,走线整齐合理; 必须有可熔保险或自动开关设施,要有良好的接地条件,防止产生静电。 7. 冰箱内不准存放无盖的试剂、试药。 8. 禁止使用烘箱烘烤易燃易爆物,在统一烘箱内,不准同时烘干不同性质的几种物品。 9. 各实验室不得自行任意增加用电负荷,必须严禁使用照明系统中的插座作为动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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