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肺病和分子治疗研究所
新乡医学院肺病与分子治疗研究所开放课题管理细则第一条 为了吸引学校和临床的科技人员致力于呼吸系统疾病和生物学研究,资助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引进出国留学、进修人员来充分利用肺病与分子治疗研究所(以下
新乡医学院肺病与分子治疗研究所 开放课题管理细则 第一条为了吸引学校和临床的科技人员致力于呼吸系统疾病和生物 学研究,资助培养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引进出国留学、进修人员来充分利 用肺病与分子治疗研究所(以下称“肺所”)的研究平台,根据新乡医学 院有关科研条例以及现有预算设立开放课题。 第二条开放课题基金可通过外单位或个人委托本实验室承担的研究 及开发课题协作费、上级划拔的实验室建设经费、依托单位的配套建设经 费等渠道进行筹集。 第三条根据每年的财务状况设置开放课题基金和开放课题数量。开 放基金主要资助与呼吸系统有关的生物医学科研课题(特别是有立项而无 资金资助的课题),课题的知识产权与研究所共享。开放课题由肺所根据 已经确立的研究方向来设立相应的科研课题,凡致力于呼吸相关的生物学 和疾病学研究的人员均可申请,知识产权为肺所所有。 第四条开放基金和开放课题实行公开征集、自由申报,在每年确定 15 时间内接受申请,资助强度一般为万元。,由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择 优资助,遴选后确定开放课题的的资助力度。 第五条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为三年。 第六条凡是受开放基金资助的开放课题,其所有的科研经费支出必 须符合新乡医学院科学研究计划课题管理办法和财物管理办法之规定要求。 第七条凡是受开放基金资助的课题,必须有完整的开题报告、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