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窗采光井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小区采光井工程承揽合同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
合同编号: 小区采光井工程承揽合同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 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小区采光井工程承揽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货物名称、材质、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名称 材质 规格 排水 元/个 金额(元) 总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拾肆元整(¥4.00)。 备注:1、合同有效期内,合同约定货物单价不做调整,此价款包含且不限于主材费、辅料费、 加工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费、机械费、安装费、人工费、税费、验收费等完成合同约定内 容未提及的一切费用。 2、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的图纸、现场实际测量尺寸及甲方要求进行加工制作,并负责安装到位。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50%,乙 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且安排加工生产事宜。 2.合同约定货物全部运至交货地点,经甲方核验后,甲方支付至合同总 价款的80%. 3.乙方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完成交接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 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合同款。 4.甲方在第三次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全额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合同款。 第三条交货地点及货运方式 1.交货地点:小区。 2.货运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保证货物完整无损运至约定的交 货地点,设备在途运输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交货、安装日期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乙方完成全部货物加工制做工作。 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将货物全部运至交货地点(向甲方提 供交货清单),货物交付时,乙方应提供货物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