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派挂职锻炼管理办法
附件2XX省中职示X校与重点扶持薄弱学校骨干管理干部及骨干教师互派挂职锻炼管理方法为开展好中职示X校与重点扶持薄弱学校〔以下简称重扶学校〕骨干管理干部、主体专业骨干教师互派挂职工作,根据XX省教育厅办
. . 附件2 XX省中职示X校与重点扶持薄弱学校 骨干管理干部及骨干教师互派挂职锻炼管 理方法 为开展好中职示X校与重点扶持薄弱学校〔以下简称重 扶学校〕骨干管理干部、主体专业骨干教师互派挂职工作, 根据XX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重点扶持 薄弱学校骨干教师培训交流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60号〕 要求,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挂职人员 重扶学校派出的挂职管理干部、骨干教师,示X校派出 的管理干部、骨干教师。 二、挂职时间 挂职时间为5个月,原那么上集中在一学期内完成。确 有困难的允许分段在一学年内完成,但每段集中时间不少于 1个月。具体由结对学校双方协商确定。 三、挂职职责与任务 〔一〕重扶学校派出的挂职管理干部 1.担任一定的实职,同时了解其他领域〔部门〕管理经 历; 2.参加挂职学校或者部门相关会议〔校务会或处务会 -优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