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附件1: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
1 附件: 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征求意见稿) 按照团章的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 起码条件,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 理,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 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费收缴、使用和管 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团费收缴 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 第一条 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分档定量交纳团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 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 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 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各收入档次的团员每月交纳的团费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 3000300023000 在元以下(含元)者,交纳元;元以上至 500050005500010 元(含元)者,交纳元;元以上者,交纳 元。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团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 第二条 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费。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团员,每月 第三条 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规定交纳团 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