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最新版)
18项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查房制度;三、会诊制度;四、分级护理制度;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八、术前讨论制度;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十、查对制
18项核心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 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 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围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 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 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