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旧城改建工作计划
县城旧城改建工作计划一、违法行为界定(一)违法建设。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法建设行为:(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
县城旧城改建工作计划 一、违法行为界定 (一)违法建设。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法建设行为: (1)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的; (2)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及其附 件、附图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3) 未经批准或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和临时建(构)筑物超 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2. 构成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 (1) 超越道路红线进行建设的; (2) 影响城市防洪的; (3) 在被列为危岩、滑坡禁建区进行建设的; (4) 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 上述情形之外的,属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一 般违法建设行为。 (二)违法用地。 1. 未取得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占用土地的; 2. 擅自改变批准用地位置或四至范围使用土地的。 二、处理规定 (一)违法建设。 1. 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责令立即停止建设,拒不停止建设的, 第1页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