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传达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 标准及上级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及时分析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 的不足,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一、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传达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 及上级安全生产安排部署,及时分析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例会应 做到“四有”:有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参加、有会议议题、有工作部署、有 参加人员签名。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要求。 (二)安全员及部门负责人汇报本月的工作情况,需提请负责 人和相关人员以及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对本月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对违法公司管理 制度的人员作出处理决定,提出下月的工作要点,进行布置安排。做好记 录,会议记录由安全员存档。 三、参会人员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时间准时参会,不得迟到,遇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或无法参会,须向会议主持人提前请假,并委派有关 人员参加。 四、参会的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传达安全会议精神,并严格 落实。 五、负责人和安全员要对会议安排工作执行情况、整改措施情 况进行督促检查,闭环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