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岗位考勤的若干规定

关于岗位考勤的若干规定一、 请假校长因病不能到岗,因事离开濮阳要向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 请假,经准许后并在政府办、县委办备案。副校长因病不能到岗,因事离开学校要向校长请假。处室主任、年级主任因病因事不

关于岗位考勤的若干规定 一、请假 1. 校长因病不能到岗,因事离开濮阳要向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请假, 经准许后并在政府办、县委办备案。 2. 副校长因病不能到岗,因事离开学校要向校长请假。 3. 处室主任、年级主任因病因事不能到岗或外出公干一天以下需向分 管副校长请假,一天以上需向分管副校长请假,报校长批准。 4. 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岗,离开学校三天以下,要向分管主任请假; 离开学校三天以上五天以下要经分管主任同意,报分管副校长批准;五天 以上要向分管主任和副校长同时请假,并报校长批准。 5. 凡请假者,都要从所属年级部或处室索取并填写请假条,批准后交 本部门存放。 二、销假 假期满或提前上班必须销假,假期期满仍不能上班必须在假期期满之 前履行续假手续,超假不归者以旷课(工)论处,原则上不准补假。 三、岗位考勤要求 1. 全体教职工在任何上班时间(含早晚自习及双休日有工作安排)必 须执行请假制度,周六和周日没有工作安排时,可自行处理个人事务。 2. 假期规定(含节假日、假期及双休日) 产假:一胎三个半月,二胎一个半月(寒暑假按出生证日期开始计 算假期,其他时间按请假日期计算);本人婚假七天,直系亲属丧假七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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