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抵押借款合同诈骗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诈骗 【裁判要旨】 汽车承租人以租车的名义控制他人汽车,用之骗取钱财的,该诈骗数额应以行为人“实际取得”数额即所骗租的车辆价值认定。 【案情】 XX年1月,被告人李某因欠他人
汽车抵押借款合同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