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代理合作协议
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服务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项目提供营销策划和独家销售代理服务,达成以下约定:一、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位于农业路与花园路口东的商业项目——豫博大厦二、三
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开发的项目提供营销策划和独家销售代 理服务,达成以下约定: 一、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位于农业路与花园路口东的商业项目——豫博大厦二、 三层商铺,商铺面积为平方米 二、合作方式、期限及目标 1、 合作方式:甲方委托乙方实施项目的营销策划及独家代理销售工作,并 向乙方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在有效合作期限内为开发商提供项目产品规 划调整、计划组织、协调实施、销售管理、培训考核、包装推广等相关 工作职能的服务。此项工作在合同期内不再委托给第二方。 2、 合作期限及销售目标: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同时销售大厅必须装修完 成)至完成项目可售面积的90%为止,时间为四个月。 3、 如双方中任一方愿意延续本合同,须在合同到期之日提前30天向对方提 出,若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 三、乙方就项目提供营销策划和独家销售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如下 工作内容根据现阶段的项目运作进度,进行针对性安排。 1、营销策划方面(需制作等公司配合完成) 1) 制定项目整体营销战略(目标、周期、主题、费用),并提交策划报 告; 2) 实施营销统筹,配合甲方进行营销管理; 3) 项目VI系统设计建议及进行实施指导; 4) 制定项目入市策略及工作筹备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