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调度(三汇报)制度
调度(三汇报)制度1、各单位值班矿长必须在每天18: 00前汇报矿井当日 产量、掘进进尺、维修进尺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生产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汇报矿井当日 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轻
调度(三汇报)制度 1、各单位值班矿长必须在每天18: 00前汇报矿井当日 产量、掘进进尺、维修进尺和重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生产 过 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等相关内容;汇报矿井当日 安 全生产中存在的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 故以 及矿井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2、公司经理层及部门负责人下矿、下井汇报,用各矿 井 调度电话向公司调度室汇报情况。 3、各矿井下井带班领导要在交接、班中和升井前三次 用 井下电话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下井检 查 非带班领导可用井下直拨电话向公司调室汇报一次。 4、以上汇报记录作为入井考勤、考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