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预[2015]210 号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210 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委): 为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财预[2015]210 号关于印发《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