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殼牟利升級為債權投資-破殼
炒殼牟利升級為債權投資-破殼炒殼牟利升級為債權投資:破殼 在中國證券市場,投資ST公司或破產企業的主要路徑是買入其普通股。這一歐美市場的投資“下策”,在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看
炒殼牟利升級為債權投資-破殼 炒殼牟利升級為債權投資:破殼 在中國證券市場,投資ST公司或破產企業的主要路徑是買入其普通股。這一歐 美市場的投資“下策”,在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與企業重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看 來,是一種“錯中錯”投資法,即“在錯誤的資產上,使用瞭錯誤的投資方法,還能實 現盈利”。其根源在於,地方政府對體制內資本的強烈選擇權,使得體制外的金融資 本無從介入破產企業投資,再加上對債權人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漠視,使得海外成熟的 收購債權、債轉股等投資方式幾乎無利可圖。 我們用破產投資的基本原理重新審視現有投資方法的缺陷。研究顯示,要想將 投資破產企業的主流方法轉變為―或低價收購債權以賺取債權價格差價,或以債權 轉股權贏得談判籌碼,並獲得股權增值收益―需要一系列的“糾錯” 值得關註的是,郭樹清到任新一屆證監會主席後,監管趨緊態勢明顯,包括借殼 上市更加嚴格、推出創業板退市機制、對保薦機構的監管收緊、對證監會內部官員 進行處罰以及對內幕交易的“零容忍”等。這些均構成市場環境中最重要的“基本 面”。而借殼上市趨嚴,將動搖構成普通股投資方法的根基。2011年11月23日, 國傢工商總局發佈《公司債權轉股權登記管理辦法》,明確瞭債權轉股權的登記管 理范圍,這將成為破產投資轉向債權投資、債轉股重要的政策基礎 1 2011年7月8日,中國證監會受理中航工業集團重組S*ST北亞的議案,目前該 案尚在審批之中。在此之前的2010年12月20日,S*ST北亞的所有債權人獲100% 清償,2011年2月10日,最終確定的重組方對價比流通股股東持股成本溢價158%。 這一結果看似多方共贏―債權人獲得償付,中小股東獲得溢價,地方政府得以保殼, 重組方得以借殼上市。似乎隻需要購買ST公司的普通股,就可以高枕無憂、靜候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