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文(二篇)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文为了确保安全,防患于未然,为师生健康、学校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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