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如何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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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如何签 婚前财产协议如何签 婚前财产协议,顾名思义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签订的协议,就各自婚前的财产(既包 括实物性财产,也包括财产性权利)在婚后的归属做出约定,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 也可以是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还可以是归一方所有。双方亦可对婚后获得的财产 归属做出约定,约定方式同上。 1.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 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 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 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 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婚前的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受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 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签订合法婚前财产协议具备的要件: 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必须是书面的。形成书面的文字,既可以是夫妻双方自行达成, 也可以是在公证部门的参与下达成,但公证并不是法定必需的程序,只要是夫妻双方真实 的意思表示,就不能推翻该婚前财产协议形式上的合法有效性。 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上必须合法。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的财产是指婚前 财产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财产,它既可以是生活资料,也可以是生产资料,既可以 是有形资产,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但都必须是属于他们两个人的财产,如果本不属于他们 两个人的财产或尚未确定是否存在的财产又或是涉及第三方权属的财产,均不在此列。 由此可见,婚前财产协议的签订具有很大的意义,它可以为解决以后发生的财产纠纷提 供很大的便利。 3.婚前财产协议三大特点 (1)协议的生效以签署协议的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前提。若协议签订后,双方因故没有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分手了,则该协议会因生效条件未具备而自动归于无效。 (2)协议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协议中对于相关财产权利的取得既能够以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