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 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 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 患。 第三条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及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 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 全生产。 第二章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第四条 重大事故隐患实行责任主体管理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集 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工作;公司安全 管理部负责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对本单位 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整治全面负责。 第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分为三 级: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死亡,或者____人以上重伤(包 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____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死亡,或者____人 以上____人以下重伤,或者500O万元以上____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隐 第1页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