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管理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第一条。集团鼓励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自筹资金购买办公用车。本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指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以及集团确认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