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个人薪金收入证明
附件3-3个人薪金收入证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 支行:兹证明 (先生/女士)证件名称及号码 系本单位
附件3-3 个人薪金收入证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分行支行: 兹证明(先生/女士)证件名称及号码 系本单位(1.正式工、2.合约工、3.临时工),已 连续在本单位工作年,目前在本单位担任职务。目前该职工 的最高学历为,近一年内该职工的平均月收入(税后)为元 人民币。 本单位承诺提供的以上情况真实,如因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而导 致贵行经济损失,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或有权部门章: 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提示: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 理的补充通知》 (银发「2007」452号)第四条规定: 商业银行应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借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 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所有商业 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商业银 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 报,监管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以下内容为银行信贷人员填写: 借款人上述情况已核实无误。调查人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