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阳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简阳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扩大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打造一支能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健康发展的高层次人才队
简阳市人才引进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实施人才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大人才 引进力度,扩大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升人才素质, 打造一支能够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健康发展的高 层次人才队伍,根据中央、省、资阳市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引进人才,是指从本市行政区 域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 坚持“政府引导、按需引进、讲求实效”、“刚 性引进与柔性引进并重、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并举”、“一 事一议、特事特办”的原则,抓好人才引进工作。 第四条 人才引进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 展,具体由市人才办统筹协调,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党政群机 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辖区内市级部门(单 位)之间、市级部门(单位)与乡镇之间、乡镇与乡镇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