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工作意见.通用.通用
道路养护工作意见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地艰苦努力,我镇的道路建设取的了长足的发展,较好的满足了人民群众方便、平安的出行需求。但是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在道路养护上较为突出,为切实改变这一现状,提出如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道路养护工作意见 经过多年坚持不懈地艰苦努力,我镇的道路建设取的了长足的发展,较好的满足了人 民群众方便、平安的出行需求。但是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尤其在道路养护上 较为突出,为切实改变这一现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各村(居)、各单位结合本 村(居)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依据阆府发〔2021〕1号文件“县道县管县养、乡道县管乡养、村道乡管村养” 的精神。镇上设立道路养护工作岗,郑崇清同志专职负责道路养护督导工作。其职责 一是路检路查,提出治理措施,检查治理结果;二是指导、考核各村各单位道路养护 工作;三是监管养护资金的使用;四是调查、研究道路养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 解决办法。 各村(居)是村道公路的养护责任主体,应当成立起以村民代表为主要成员,村 干部参与的村道公路养护领导小组。村道公路养护领导小组职责一是通宣传好道路养 护的法规、政策,增强群众护路意识,提高群众的养护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二 是足额收取养护经费;三是做好道路日常养护工作;四是检查验收,按工作成效和审 批数目发放养护费用。 二、加强道路养护,确保道路通畅 道路保护。各村(居)要加强巡查,严禁在油路和水泥路面上挖沟开渠、过载车 辆行驶等人为因素造成道路损毁,并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一经发现人为损毁行为, 由村(居)委会进行惩处。 日常养护。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村(居)辖区内的村社道路,采用“一事 一用工一结算”或专人进行日常养护,专人养护费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标准,人 员的组织和落实由村(居)负责,并加强养护的日常监管,镇养护岗工作人员要加强 对各村(居)养护的督导。 道路维修。因自然灾害造成道路损毁的,按照“谁收益谁负担”的原则,由所在 村筹集资金并组织维修。 三、加强养护资金监管 养护资金以村(居)筹集,标准为人平每年5至8元。养护资金收取后,存入镇 财政专户监管,由村(居)使用,结余均归村(居)所有。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