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
农村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办法(试行) 1989年2月10日,卫生部前言孕产妇系统保健是指从怀孕开始到产后42天为止,对孕产妇进行系统的检查、监护和保健指导。它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实现优生优育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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