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数大总结(北大陈兴良先生)

罪数大总结(北大陈兴良先生) 罪数及数罪并罚问题 一、一罪一罚、数罪并罚,标准:构成要件说。 (一) 判决宣告前的数罪并罚: 第69条:死刑、无期,吸收原则; 附加刑,相加原则;行期徒刑、拘役、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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