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办法
银行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员工廉洁自律、奉公守纪,规范员工对外交往和经营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的管理,维护本行的名誉和利益,防止个人谋
银行员工廉洁自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廉政建设,教育引导员工廉洁自律、奉公守纪,规范员工 维护本 对外交往和经营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的管理, ,, 行的名誉和利益防止个人谋取私利参照国家 《关于对党和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结合 本行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行所有员工(包括干部和普通员工)。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上交登记原则 1.员工在公务交往和经营活动中不得接受或索取对方(与本行有 合作关系或交易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各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以 下简称礼品、礼金)。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无法退还的,应当登记 并按规定上交。 2.总行员工上交的礼品、礼金全部上交;支行员工收受的礼品、 礼金,统一上交到支行,礼品由支行负责管理,礼金(含各种代币券、 卡)等必须上交总行管理。 员工一次性收到的土特产价值未超过500元的,由所在部门或支 行负责人确定处理,可不用上交。 (二)双线管理原则 1.总行员工上交的礼品、礼金,由人力资源部和稽核部共同管理; 2.支行员工上交的礼品(除礼金外),由支行综合员和风险经理 负责管理,总行稽核部定期检查。

